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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歌与性历来是一对孪生兄弟,性到哪里,诗歌就到那里!
有个叫屈原的湖北佬率先在诗歌创作中大张旗鼓地搞起了这个。由于得罪了当时的湖北最高行政长官楚怀王,受到降级处分,屈原心里不爽,就到处写诗来唱(当时的诗歌,其实就是流行歌曲,从这个意义上讲,屈原算是中国最早有文字记载的知名原创歌手),但歌词却有些儿童不宜,基本上都是在讲他跟PLMM发生的一夜情,比如这首《九歌.少司命》,“与女遊兮九河,冲风至兮水扬波;与汝沐兮咸池,晞女发兮阳之阿。”,先是说他跟刚认识的美女去河里鸳鸯戏水,玩得水花四溅,然后又跟美女在一个池子里泡温泉(估计日本人男女同浴的习惯就是从屈原这里得的灵感),完了还一块躺在沙滩上日光浴,如果拍成MTV,这组当然是经典的煽情蒙太奇(Montage)镜头,当然,由于新闻审查的缘故,剪掉的部分,还需要你自己在想象中去补充完整。按照马克思主义历史辩证法的原则判断,当时的封建社会早期肯定是没有现在的社会主义社会开放的,所以以那时的社会心理接受能力衡量,屈原如此细节地自曝隐私,其大胆的程度,已经不在今天的木子美之下。这么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的东西能够在当时流行,并历经两千多年传到现在,这当然是楚怀王的新闻出版部门没有尽到责任的缘故,都是没有宣传部的错,我们当然可以得出这个结论。
不过屈原还是比不了木子美,因为跟木姑娘(别弄成木婉清去了啊)发生关系的都是真人(也不是道人啊),写出来一个个都有名有姓,人家是在“用事实说话”,官司就算打到最高人民法院,只要不给她来刑讯逼供,你就改变不了人家证据的真实性。但屈原的那些艳遇就经不起推敲了,照他的说法,跟他有过“停车坐爱”经历的,都是些“神女”,换句话说,都不是人。比如前面那位一起洗鸳鸯浴的“少司命”就是在天上主管ML的神,论职位要算是计生办主任兼民政局副局长,当然,利用工作之便还开有连锁婚姻介绍所。我靠,权力真大,上管天下管地,还管人家的生殖器。
既然不是人,那跟人发生关系的可能性就不大。况且中国的神一向纪律严明,不但禁止集团成员跟比自己阶级低的人发生关系,而且神与神之间一旦闹出绯闻也会遭到处罚,所以天蓬元帅因为“生活作风问题”被下放民间,还被毁了容变成猪八戒,教训不可谓不深刻。几千年下来,有公开报道的违反革命纪律与人通奸的神也就三位,织女、七仙女和陈香他妈三圣母,打麻将还凑不了一桌,而且无一例外都没有好下场。在这种形式下,有那位神女还敢顶风作案,不遵守户籍迁徙制度随便从天庭跑到人间来贪一夕之欢,好不容易混到那个位置,谁肯拿自己的政治前途来开玩笑?除非象现在人间某党某组织的某些领导干部一样,搞的都是周密部署的地下活动。
“少司命”据说相当于希腊神话中的阿佛洛迪忒(Aphrodite),也就是我们熟悉的罗马神话中的维纳斯(Venus),但人家维纳斯只会爱上青春美貌的阿多尼,对于屈原这样的老男人,恐怕兴趣并不大,除非她跟翁姐姐一样有与众不同的嗜好,倾向于把老年斑当作小酒窝来欣赏,但这一点也不能证明。
所以屈原说的话当然不可信。我们只能作出两种判断,一、姓屈的政治上失意于是放松纪律,真的跟某家的小姐或者老婆发生过关系,爽过了之后要立此存照,想写出来纪念又怕人家的父亲或者老公知道因而挨扁,只好故意说是跟普通人看不见摸不着的神女快活了一把,这倒有点象报纸为保护当事人使用化名的味道,或者电视画面上打马赛克;二、这小子根本就没有跟任何人或者“非人”发生过关系,他的罗曼史纯属虚构,这样做的目的只是为了气一下楚怀王,你不让我干革命,我就干美女去—是让你以为我干了美女,而且还是神女,构造估计跟普通美女会不一样,让你娃由羡慕到嫉妒,受不了了只好再让我官复原职,象拍拖中的恋人在受到冷落时经常引入“第三者”来刺激另一方,走的是撒娇发嗲的路子。
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形,屈原都称得上一个开山鼻祖。如果是前者,今天那些把自己的性生活写出来卖钱的所谓“美女作家”、“美男作家”就都是他的嫡传弟子,如果是后者,这一派门徒的范围就更大了,不但包括所有写“政治讽喻体”的作家,还包括街坊间指桑骂槐的家庭妇女。
搞自他们文章,添加只言片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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